海口多數小區泳池救生員無正規資質
  游泳救生員國家職業資格認證培訓班下月開辦
  本報訊8歲男孩小東(化名)到奶奶工作的小區玩耍時不慎在小區游泳池溺水身亡,小東的家人悲痛欲絕的同時將矛頭直指小區泳池無救生員,向該小區物業索賠45萬餘元。類似這起今年8月份發生在三亞的悲劇,近年來在我省各市縣屢見不鮮。為了促使我省更多泳池的安全等級達到國家要求的標準,減少溺亡事故的發生,12月11日-15日, 海口水分子俱樂部將攜手海南省職業技能鑒定站開辦2014年冬季游泳救生員國家職業資格認證培訓班。記者 黃婷
  國家規定
  游泳場所要配備相應數量救生員,須持資格證上崗
  據瞭解,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沒有通過職業技能鑒定游泳救生員的游泳場所,不具備經營資格。《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中對游泳場所規定:“水面面積在 250以下的人工游泳池,至少配備固定水上救生員2人;水面面積在250以上的,按面積每增加 250及以內,增加1人的比例配備固定水上救生員。至少設有流動救生員1人。”《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也明確規定,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應當具有達到規定數量、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社會體育指導人員和救助人員。據瞭解,游泳是高危險性體育項目之一。
  而早在2007年,游泳救生員作為正式職業納入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大典》。隨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體育總局正式向社會公佈《游泳救生員國家職業標準》。
  相關文件明確規定,游泳救生員必須持證上崗,此證為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體育總局頒發的“游泳救生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記者調查
  海口多數小區泳池無救生員,或由無資質者兼職救生員
  記者調查發現,我省多數小區救生員“水分”大,部分人救生技能差。有的救生員雖然也有相關證件,但這些證件多數是社會團體自行頒發的,並非國家認可的職業資格證。目前,我省具有國家標準資質的救生員並不多。
  “只要會游泳的都可以當救生員。” 海口金牛路一小區物業管理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海口多數小區的救生員都是“兼職”,只要會游泳即可,並無特殊的技能要求,因此一旦發生事故,救生的效果大打折扣。
  在海口海甸島一小區負責泳池管理工作的小王告訴記者,除了做好泳池的日常管理工作外,他兼任“救生員”。2年前,他考了某社會團體的救生員資格證,但是交費後未經任何培訓直接考試,而且包過,可以說是花錢買的資格證。“真到有人溺水需要救援的時候,我心裡還是沒底的。”小王說,他希望能通過正規的培訓獲得國家承認的資質,但是苦於一直沒有途徑。
  報名培訓
  報名需具備游泳基本技能,合格者獲國家認可證書
  “游泳屬於一個高危運動,救生員承擔的是和別人生命有關的責任,需要具備的技術和知識是全方面的,否則不能實施有效救生。”海口水分子俱樂部有關負責人張弛介紹,此次培訓班使用國家統一指定教材。培訓地點在水分子·海口一中游泳館(實操課)和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理論課及心肺複蘇術)。學員經游泳救生員國家職業資格培訓、鑒定合格者,將獲得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體育總局聯合核發的相應級別的游泳救生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此證是游泳救生員職業的唯一官方認可的權威資格證書,全國通用。
  此次報名面向海南省範圍內各市縣游泳池救生員、社會人士。報名者需具有初中以上學歷,年齡18周歲以上;具備游泳基本技能達標(潛泳20米;25米速度游男子20秒、女子22秒以內),報名前須自測達標。培訓考核時間為2014年12月11日-15日。
  據悉,國家職業資格培訓按報名時先後順序編班並通知參加培訓,每班30-50人。報名地點: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區白水塘路29號海口水分子一中游泳館總經辦。報名電話:0898-68619800 ;18089745355。  (原標題:游泳救生員國家職業資格認證培訓班下月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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